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
4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总结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统一安排部署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128件代表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龚文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6件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涉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呈现出领导重视、程序规范、沟通紧密、重点突出、监督到位等特点,办理工作成效明显。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128件建议,其中:财政经济类19件,占建议总数的14.84%;农林水类34件,占建议总数的26.56%;社会事业类38件,占建议总数的29.69%;交通城建类37件,占建议总数的28.91%。这些建议分别交由40个承办单位研究办理,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的建议有78件,占建议总数的60.94%。
同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24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4个单位牵头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8个专委和市人大常委会4个委室督办。
今年代表建议数量比去年增加32件,增长33.3%,建议的内容集中在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发展特色旅游等方面,更加贴近市委安排部署,更加贴近发展实际,更加贴近民生需求。
会议要求,各承办和督办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办理制度;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要突出办理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提高办理质量,突出办理实效。
会议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在交办会后10天内报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构和办理方案;根据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上述时限内难以办理答复的,须书面报经交办单位同意并抄送督办单位备案后,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对答复不满意的,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和主观漏办的现象。
会议还表彰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10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
市委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等40个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