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临沧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工作,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成立临沧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华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 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鹏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志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段春旭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胡德扬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龚文军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殷致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华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左光荣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张根毛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王 群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罗成灿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肖天瑞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杨世吉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
李国荣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孙树兵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主任
李忠平 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委主任
张子平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黄永刚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
杨进高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余江丽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兼预算工委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相关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经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实现。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抄报:中共临沧市委。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处级(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省属驻临单位,临沧军分区,驻临军警部队,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驻机关纪检监察组。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