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14.12.2017  13:43
临人办〔2017〕114号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活动方案 的通知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现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统一部署,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为有效落实读书会相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读书会按照“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受益提高”的原则,在解惑释疑、交流研讨、经典诵读、畅言己见、碰撞思想的过程中,开展愉悦、主动、自觉自愿的学习活动,引导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思想精髓、核心要义;进一步开展全民阅读,对人大知识、传统文化、文史哲学等专业题材进行广泛涉猎,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入耳、入脑、入心,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丰富自身知识结构,提升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全面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读书会名称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习近平思想读书会)

  三、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聚焦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广泛阅读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各方面书刊,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依法行权履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和研讨。

  四、参加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五、活动地点和时间

(一)活动地点:原则上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党员活动室,也可以根据活动需要作调整。

(二)活动时间:读书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具体时间由总负责人确定。每次活动时间约2小时。

  六、活动方式及组织形式

(一)活动方式

  方式一, 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主开展活动。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持。

  方式二, 分委室开展活动。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常委会其他厅级领导参加,所分管委室全体人员参加。

每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活动形式开展。

(二)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可丰富多样。具体形式由主持人选择决定。推荐以下几种形式。

  1.形式一: 领读—感言—点评。由主持人或指定同志领读一段文字或一篇文章;其他同志对领读文章一个或几个关键词有感而发,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简单明了;然后相互点评,主持人点评、小结。

  2.形式二: 荐读—交流—共鸣、共勉。读书会推荐阅读一本好书,主持人召集读书会进行交流,可以指定交流,也可自觉分享心得;主持人小结。

  3.形式三: 论点阐释—交流争锋—思想碰撞。主持人可以根据当前中央或民众关注的重要政策、重要观点、舆论热点、重要思潮等,确定主题,由主讲人进行解惑释疑,深入阐述,其他同志进行讨论,达到共同进步、统一思想。

  4.形式四: 兴趣读书—经典诵读—心得分享。3-5人,根据自己阅读,介绍所读好书,诵读经典段落,分享读书心得。内容可以是专业书刊、传统经典、诗词歌赋、掌故哲理,以有利于提升知识素养、人文情怀、家风政风、知耻明理等。

  七、组织实施

(一)读书会开展活动由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华松同志总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正昌同志具体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做好日常工作。

(二)每次读书会活动,由1名厅级领导担任主持人。

(三)每次活动前,由主持人召集相关同志就学习活动做好充分准备。需要确定主题、主讲人的,由主持人确定活动主题、主讲人、副讲人、互动点评人。

  八、其它事项

(一)参加人员要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互动交流,学习过程中“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营造宽松、平等、自由的深厚学习氛围,达到观点碰撞、启迪思维、开阔视野、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配合,做好每次活动的组织、现场的准备、材料的收集、活动的宣传总结通报等工作。每次活动结束,都要有感言征集、语录分享、精彩瞬间、活动小结、形成简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龚文军同志。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处级(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印发:办公室各科。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