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0.12.2019  19:04

  12月30日上午,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杨利民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根据《临沧市市级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杨利民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整齐站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活动。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