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

28.05.2019  10:44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党组会议和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

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金志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戚永宏、马凤伦、毕惠芝,党组成员郭子贞、苏宇,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十九次会议研究了拟提请增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事项,及会议议题、时间建议和日程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题、时间建议和日程安排。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昆明市消防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旅游市场改革,开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新局面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准备情况。会议听取了“关于修订《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的准备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题时间建议。(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