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制度化常态化

20.09.2016  08:43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一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要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近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提早谋划、积极实践,将专题询问工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在今年6月和8月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第三十九次会议均召开联组会议,分别就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推进情况和滇池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继续将专题询问推向常态化,提升了监督实效。

   为专题询问立下“规矩

  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形式之一,曾被长时间搁置。究竟如何利用这一监督“利器”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改善民生?市人大常委会提早谋划,2012年,着手开展了专题询问的调研工作;2013年10月,在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正式制定出台《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下称《办法》),为今后的专题询问订立了“规矩”,让监督有章可循。

  《办法》涵盖了专题询问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开展专题询问遵循的原则、具体操作程序等。这使专题询问逐步迈向制度化、常态化,也改变了过去人们对人大常委会会议仅只是审议报告、进行立法或表决的印象,感受到了更务实的人大监督。

  《办法》中明确,今后将有三个途径确定专题询问事项,有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分别是: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情中选取议题,向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或结合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主任会议认为必要,可以决定对某一事项开展专题询问,并在研究年度工作时一并确定。

   民众关注热点纳入专题询问

  《办法》实施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重点建议所涉及的事项,都已被纳入专题询问的内容。为保障专题询问的效果,让询问的每一件事都有回应、有落实。专题询问的主体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专题询问的对象为询问事项所涉及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而询问现场回答专题询问的人,则必须是被询问机关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专题询问采取现场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在询问现场,如果出现被询问人当场不能回答的,还要说明原因,经主持人同意后,才能在专题询问结束之日起7天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询问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被询问机关或部门也要按时如实提供。专题询问及答复情况,在专题询问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公开。

   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监督

  专题询问不能仅止于“”,询问结束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的结束,还将有后续跟进工作,确保善始善终。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专题询问结束后,相关委员会要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并适时组织对其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监督。被询问机关或部门要根据询问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在2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如市人大常委会对办理落实不满意的,还可依法启动质询等监督程序,有效保障专题询问的效果。

   专题询问成常委会监督工作新常态

  选好题是做好专题询问工作、取得监督实效的前提。市人大常委会每次开展专题询问的选题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任务举措,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各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2013年6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关系民生改善、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作为专题询问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在审议过程中,对专项工作报告中表述不十分清晰和明确的内容作更进一步深入、细致的了解,为常委会提出有更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奠定基础,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的出行条件。

  有了首次专题询问的成功经验和监督成效,随后,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分别针对群众关切,继续选择了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等开展专题询问。今年,围绕扶贫攻坚和滇池治理这两项全市中心和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一年内连续举行两次专题询问,不论是专题询问的频度,还是力度上都超过以往,专题询问正逐步成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新常态。

   将从六方面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把研究完善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作为最有特色和亮点的一项改革举措,在全面调研、总结3次专题询问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询问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认真做好专题询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专题询问扎实深入进行;三是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提高问答质量;四是强化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健全督办问责机制;五是牢固把握舆论导向,积极拓展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六是积极推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

   有问必须有落实

  从一年开展一次专题询问,到一年开展两次,专题询问的常态化,正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的有益尝试。监督方式的创新就新在“专题”二字。

  在专题询问的内容和方式上,市人大常委会也积极探索。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就必须落实好专题询问提出的审议意见。针对专题询问,并不是在会上问清疑问,向常委会作出答复就了事。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还将在专题询问结束后及时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函送“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并要求在适当时限内向常委会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同时也会对“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可以建议将“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常委会作出决议。如果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应询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的,可以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整改并报送落实情况。

  提出问题—回答提问—整改落实—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这一规范化、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的建立,将成为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又一引擎。

  昆明日报记者杜仲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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