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已追责160人

04.11.2016  16:09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今年3月起,昆明市开展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记者近日获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份,全市自查“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存在问题160个,自查整改158个,建章立制61个,追究责任160人。

   明确整治重点:每月开展一次检查

  整治工作中,市纪委把稳增长、滇池治理、扶贫攻坚、换届工作等10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将4个方面的整治内容细化为27项,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纪律检查前,市级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针对纪律检查内容,采取走访座谈、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发现收集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市纪委专门邀请10个方面重点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为纪律检查组成员进行授课,让大家熟悉政策、知晓任务。检查中做到“周纪实、月抽查、季评估、半年小结、全年总结”。8个市级专项纪律检查组和14个县(市)区及5个开发(度假)园区检查组每月选择1—2个检查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纪律检查。

  各县区在集中整治中形式多样,呈现诸多亮点。例如:西山区政务管理局设立“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投诉箱,接受群众监督;呈贡区建立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查找问题清单建档销号月报制,集中学习重点工作相关文件。

   强化监督执纪:自查整改158个问题

  市县两级纪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真抓严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对屡教屡犯的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并进行通报。

  比如:对在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宜良段征地拆迁工作中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工程进度的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名责任人进行诫勉提醒谈话,责成涉及的两个乡镇作出整改书面承诺;石林县鹿阜街道板桥村委会虎街二组党员潘某为使其女儿当选新一届村党总支书记,出资委托他人分别做党员的工作,帮其女儿拉票,鹿阜街道党工委决定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富民县东村镇因工作人员监管落实不到位致使辖区发生森林火灾,东村镇纪委给予5名责任人问责处理。

  截至8月份,全市自查“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存在问题160个,自查整改158个,建章立制61个;追究责任16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25人,问责59人,约谈51人。此外,8个市级纪律检查组重点对19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20个市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共发现问题136个,已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正在跟踪整改落实结果。(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通讯员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