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商局采取行政约谈方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05.06.2017  22:18
      随着汽车消费的日益普及,昆明市的汽车销售行业已经日趋成熟。随之而来的各种不规范经营和恶意竞争行为也呈大幅上升趋势,买卖纠纷、质量投诉、违法经营等举报现象明显增多,尤其是个别公司的不当经营行为,造成了消费者的集中投诉和上访等事件,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同时,对全市规范公平的汽车销售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2017年6月5日,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了对部分汽车经营企业行政约谈会。经过分析昆明市工商局近年来日常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昆明市消费者协会、12315指挥中心所接到的投诉、举报情况,昆明市工商局对以下几种情况向各位企业代表和媒体朋友们做个通报。       2016年,昆明市共受理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投诉2847件,投诉者撤回投诉64件,达成调解2265件(其中协商和解694件,终止调解289件),办结2329件,投诉办结率 81.81%,涉案争议金额4820.9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的经济损失达2592.66万元。       消费者对其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有欺诈消费者行为;二是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三是有商业贿赂行为;四是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五是有搭售商品及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六是有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霸王条款”违法行为)。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是连接汽车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扩大消费,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汽车市场中消费欺诈、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假冒侵权、“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安排,结合昆明市汽车销售市场的实际情况,促进我市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昆明市工商局决定,自2017年4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以上消费投诉问题进行查处。        约谈中,昆明市工商局对被约谈企业、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作了细致、耐心的解答。昆明市工商局表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打击汽车销售企业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系,但汽车销售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需要行业自律,需要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也欢迎媒体强化监督。       昆明市投诉较多的汽车销售企业、相关媒体参加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