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开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7.09.2016  15:09

云南省工商局开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近日,云南省工商局制定《云南省工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明确随机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公开公正、协同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和完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四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省工商局负责制定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参照省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本级权力清单,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截止日前,省工商局开列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企业公示信息、企业登记事项、不正当竞争行为、直销企业经营情况、商标侵权假冒、商标使用、商标代理、商标印制、违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合同违法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广告监督等18个大项的行政执法事项。届时,随机抽查事项将在上述事项中随机抽取。

二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由省工商局负责建立。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及时调整更新。建立随机抽取名单。市场主体检查名单由省工商局统一摇号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由具体实施抽查的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摇号随机抽取,跨区域的由共同上一级机关组织实施。同时要求,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是确定了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是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级权力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随机抽取方式、明确检查要点、检查方式、细化优化检查程序。

五是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处理和应用。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于抽查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完成时限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要求执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