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举办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

14.06.2015  21:12

为学习、贯彻、实施好新《广告法》,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2015年6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工商局在安宁工商培训中心举办了云南省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省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省级及16个州(市)级工商局分管领导和商广科长、昆明五个主城区工商局商广科长、16个州(市)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和广告部负责人、昆明地区主要媒体分管领导和广告经营部、管理部主任及其广告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由省工商局王绪正副局长作培训开班动员,特别邀请到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张国华司长亲临培训班指导并作专题辅导,广告司史新章副处长对新《广告法》逐条进行释义解读,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应钧处长辅导广告执法案件的难点和重点,省工商局广告处陈学坤处长对我省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告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增强了我省广告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效能;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广告经营单位及广告审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将自身的经营行为放置于法律的约束规范之中;帮助全省广告从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广告法》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营造了良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为9月1日正式实施新《广告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国华司长作专题辅导

 

王绪正副局长作培训班动员讲话

 

史新章副处长进行新《广告法》解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