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发消费警示 买年货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

20.01.2015  09:47

    年关近,买年货、选烟花、外出就餐、订机票……又到消费高峰季,云南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要防范识别消费陷阱,理性消费。

     外出就餐

    小心乱收费

    春节期间,更多的消费者会选择外出就餐。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餐饮场所进餐。在外用餐前,应留意饭店是否设立了最低消费,并了解其所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明确收费标准,如有无服务费、节日费、停车费、开瓶费等。就餐完毕埋单时,应再次核对菜单和账单,查看有无虚假打折、暗中提价、多收多算等问题,无疑义后再付款。

     烟花爆竹

    要查验标识

    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及燃放不当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工商部门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到政府指定的销售点购买,要看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意索要并保存购物发票;购买时要注意产品的标识。

     购买食品

    注意质量认证

    春节期间,食品占各类年货的大头,工商部门提示称,在超市、食杂店、农贸市场购买食品,要注意购买的食品包装完好无损,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是否有产品级别或成分表,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 质量认证标志,购买鲜肉时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检验检疫标识。

     远离

    促销陷阱

    春节期间,各商家也纷纷展开促销战,由此引发的投诉每年都有。工商部门提示,理智参与促销活动,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同时也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此外,“处理品”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旅游消费

    看清合同

    近年来,旅游消费纠纷不断。工商部门提示,应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条款。一要明确约定旅游路线、游览的景点、日程安排具体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等事项;其次,应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地点、次数;如果旅游中出现问题,消费者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向旅游投诉部门或12315投诉。

     网络购物

    注意支付安全

    网络购物已成为重要的消费方式。工商部门提示, 网购年货应注意查证网店资质,谨慎甄别和挑选网上商品,理性面对电商各种促销活动,尽量做到不要在不熟悉或者没有网站详细资料的网站购物。

    付款时应选择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遇到不让验货或者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合的情况,应当拒绝签收。(都市时报 记者吴双红)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