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签订全国首份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设专员负责改革工作

07.06.2016  16:57

  中新云南新闻网6月7日电 (王艳龙)记者6日从昆明市委宣传部获悉,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日前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改革专项小组签订了全国首份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责任书,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刚签订的《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市级部门主要聚焦年度改革工作要点明确的153项改革任务和20项重点改革事项,同时兼顾改革中长期规划、已出台方案文件中明确的改革任务以及中央、省委动态性下达的改革任务。在改革责任上,分别明确了改革专项小组、县(市)区、市级部门三类责任主体的改革责任,实现对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单位的全覆盖。在推进措施上,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督促检查、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在具体任务上,既包括了中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的“刚性改革”任务,又包括了各部门、各地区结合实际提出的“自选改革”任务,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

  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督察、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市级牵头部门是落实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全程过问,逐项压实工作责任。专项小组负责抓好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督促落实,对关键性改革要牵头组织制定方案。

  此外,各县(市)区除了抓好各自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外,突出抓好1-2项本地区重点改革事项和中央、省、市下达的改革试点任务。各专项小组做好本领域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同时,重点抓好由组长、副组长直接领衔推进的1-2项重大改革任务。要求各部门有1-2名专职人员、各县区有至少5名专职人员负责改革日常工作。

  根据责任书规定,昆明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一年一对账的工作制度,推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理、施工监理的工作模式,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全面督察相结合,交办、督办、催办、查办“四办”和电话提醒、书面提醒、现场提醒、通报提醒、约谈提醒“五级提醒”互促并进,促使各改革责任主体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