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纪委工作报告】为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22.12.2016  13:42

  

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五个必须坚持 五个强化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云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也是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探索实践、取得重大成效的五年。回顾五年来历程,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视前所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前所未有,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前所未有。学思践悟,成果来之不易,启示尤为深刻。

  ● 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强化“四个意识”。

  ● 必须坚持尊崇党章,强化纪律约束。

  ● 必须坚持纪在法前,强化标本兼治。

  ● 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强化责任担当。

  ● 必须坚持全面从严,强化警醒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