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体连环撞人案”肇事者被判死刑

25.12.2015  12:08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新媒体专电 备受关注的北京“工体连环撞人案”24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肇事者金复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复生驾驶汽车在城市繁华地段高速行驶过程中故意撞击行人,致3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金复生因对与其产生民事纠纷的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社区经济管理中心不满,驾车故意撞击中心员工康某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与其所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罚。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金复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决定判处被告人金复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复生表示不会上诉。(记者熊琳 林苗苗)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