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财字〔2014〕29号 关于编报2014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 和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 通 知

22.01.2015  18:17

各州、市总工会财务部,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财务部:

为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我省各级工会2014年度经费收支决算、201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工作,按照全总编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编制

各州市、产业工会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准确办理各决算事项,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一)2014年度决算报表填列要求

各州市、产业工会上报的2014年度决算报表,要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决算要求填列,报表内容口径保持一致。

(二)认真编写收支决算说明书和填报说明

各州市、产业工会要全面反映2014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对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比例分析和支出结构分析,重点说明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各项资金使用所发挥的效果,为合理编制2015年度预算提供依据和测算基础。对于超出预算较多的支出项目,要详细说明原因。决算说明书还要反映本级工会财务制度建设、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三)编制决算前应及时做好年终清理及对账工作

1 、正确填列“上级补助收入”数字。

各州市、产业工会要将省总下拨的各类经费按照省总拨款通知规定列入“上级补助收入”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请各市级工会在决算前,根据省总财务部下达的《对账通知》与省总对账,确保2014年度“上级补助收入”决算金额正确。

2 、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

一是要组织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要核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投资等资产类科目余额,与银行及时对账,确保资金的真实、安全。

3、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对借出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清理、核对。

二、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

(一)明确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各州市、产业工会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科学管理;坚持优化结构、厉行节约、绩效评估、追踪问效。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升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二)保证重点工作

各州市、产业工会要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及十六届二次、三次执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的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身上,厉行勤俭节约,保证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在预算编制工作中,科学安排,保证重点,细化项目,使工会经费向基层工会倾斜,向职工群众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幅,合理安排工会企事业发展所需资金,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大额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按照中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出书费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办公性质楼堂馆所。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2015年,各州市、产业工会要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按照新《预算法》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规范性、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和减少执行中的调整。通过建立预算支出责任制度,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和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率,建立预算执行进度检查制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五)正确编列“拨缴经费收入”数额

各州市、产业工会要结合今年全省实施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实际情况,充分预测本地区、本系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分成的规定》(云工发〔2008〕45号)认真测算。《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留成经费部分作为“拨缴经费收入”入账。各级工会在编列2015年本级“拨缴经费收入”预算数额时,应剔除上缴上级经费和转拨下级经费部分。

(六)“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数额的填列

1、“回拨补助”二级科目数额,按照《云南省工会经费回拨补助办法(试行)》(云工[2010]72号)的规定,州市总工会按2014年上缴省总经费数的10%计算填列,省级产业工会按2014年省总收到各省级产业经费数的20%的5%计算填列。经费收缴考核奖励工作经费补助不编列。

2、“专项补助”二级科目数额,各州市总工会按2014年省总补助贫困县边境县工作经费、乡镇工会工作经费、社会化工作者补贴、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经费、贷免扶补工作经费、云岭职工人才工程补助数额填列,产业工会不填列。

3、“帮扶补助”二级科目数额,包括来源于省财政的“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金”,来源于中央财政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含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行动资金),以2014年省总补助的数额填列;

4、“送温暖补助”二级科目数额,主要是来源于省财政的送温暖帮扶资金和用省总资金安排的送温暖经费(不含送温暖活动省总慰问组安排金额),以2014年省总补助的数额填列。

除以上四个二级科目外,其他“上级补助收入”的二级科目不填列。

(七)在“本级预算说明书”中列示上缴上级经费预算

根据新《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通过“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核算。所以县以上地方工会对于上缴上级经费预算数额,须在预算的“本级预算说明书”中必须予以列示说明。省级产业工会虽不使用“应付上级经费”,但也要求在“本级预算说明书”中列示。

三、编报工作的其它要求

(一)报表报送种类及时间

1、决算表。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说明书》、《资产负债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往来款明细表》。各州市、产业工会于2015年3月6日前上报省总。

2、预算表。包括《本级预算说明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各州市、产业工会于2015年3月6日前上报省总。

3、汇总表

(1)州市工会填报报表,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说明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明细表》(县级汇总、基层汇总)、《资产负债表(县级汇总)》、《资产负债表(基层汇总)》、《云南省州市、县级工会车辆情况调查表》、《经费收缴情况表》。

(2)产业工会填报报表,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说明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明细表》(分基层)、《资产负债汇总表(基层汇总)》。

应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说明书》中说明本地区、本系统应汇总单位数、实汇单位数及汇总率等,并说明汇总率未达100%的原因等。各县级以上工会于2015年3月20日前在“云南省工会财务报表汇总系统”中上报汇总表。

(二)各级工会要严格按以下要求报送报表:

1、所有报表须上报一份纸质电脑打印报表(纸张规格一律为A4大小),并分类别装订成册,手续完备(封面及表格有制表人、领导、经费审查委员会签字或盖章)。

2、各州市、产业工会应结合实际布置本地区、本单位预决算工作。省总财务部已将所有报表格式全部制成EXCEL电子表格,请到云南省总工会网站和“云南工会财务”QQ群(群号:181239782,本群仅接纳地方工会和省级产业工会财务人员,基层工会财务人员暂不接纳)群共享中下载。

3、各类报表都必须附报表说明书,凡不符合要求的报表,省总财务部将退回重报。

 

 

 

                                                                                                云南省总工会财务部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