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顺利通过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地检查验收

31.05.2016  23:04

4月25日至27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地验收工作组对楚雄州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该州关于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省文化厅前期检查情况的介绍,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制定的示范区验收西部标准认真审阅了创建工作档案材料,并对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禄丰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在4月27日召开的反馈会上,验收组对楚雄州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实地检查验收的65个指标有62个被评定为优秀。楚雄州的创建工作以95.38%的优秀率通过了实地检查验收。

自2013年10月开展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楚雄州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州战略的关键,坚持以“标准化、便利化、大众化、均等化、信息化”为重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探索,建立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 一是 加强领导,形成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与各县市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牵头、县市配合、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创建工作格局。 二是 注重统筹,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制度、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各负其责”的整体联动机制。 三是 强化督导,形成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将创建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强化创建督导,实行一季度一明确、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确保创建任务落实。 四是 强化创建过程管理,制定了过程管理、国家补助资金使用、宣传信息报送、队伍培训、考核等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坚持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等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两年多来,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共投入示范区建设资金23亿元,其中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2700万元。2014年、2015年,全州文化事业费人均达52.6元、68元,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突出重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金,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已建有4个博物馆、11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103个乡镇文化站、1119个农家书屋、2198个村(社区)文化室。按部颁标准,图书馆、文化馆达标率达100%,文化站达标率达80.5%,实现了行政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广场全覆盖,州、县、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文化服务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四)强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民族节庆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不断提高文化活动的受众率和参与率。2015年全州组织各级各类文化活动9330场,受众340万人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三馆一站”全部免费开放。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科普等领域数字资源,建立了全州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公共电子阅览室、手机等多种形式享受数字化服务。

(五)整合资源,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坚持“专业人才领军、基层干部统筹、业余队伍支持、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人才资源、团队资源优势,建立文化专家库、文化团队库、演员库和作品库,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丰富的人才储备。全州建有业余文艺团队2500支,品牌团队123支。建立了彝州文化志愿服务机制,注册文化志愿者2100人。加强基层文化组织机构建设,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103个乡镇文化站均落实了3名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1名文化辅导员,落实了州、县市非遗传承人补助。

(六)敢于创新,全面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工作。 一是 选定26个乡镇、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制定了《楚雄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 探索建立文艺院团发展新机制,建立了全州演艺联盟,整合了资源。 三是 扎实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 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体育活动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文化产业。2015年,全州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增加值36.6亿元,增长11%,占GDP的比重约5%。

(七)建章立制,推进公共文化制度建设。按照创建示范区制度设计课题研究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具有楚雄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为加强示范区制度建设,我州组成课题组,针对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该课题以西部第四、全国第十的优秀成绩通过了文化部的评审,在此基础上,我州制定了《楚雄州关于培育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示范区创建提供了制度保障。

(八)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创建信息报送制度,建成了彝州文化网,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社会宣传面,国家、省级多家媒体报道我州示范区创建工作460余次,提高了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坚持典型引路,建设示范性文化站62个,创建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31个,建设州级示范性文化室59个,创建社会文化示范单位8个。

二、探索创新,彰显特色,形成公共文化建设的“楚雄做法

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该州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总结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发展经验,打造示范区创建工作亮点,形成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价值的“楚雄做法”。

一是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全州按照“十有”标准,新建和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九有”标准对村(社区)文化室进行规范化建设、配置;同时,统筹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建设集“七个场所”功能为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促进了全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提升。

二是创新“七小文化工程”,提高了基层文化活动参与率。元谋县在创建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实施了小书刊、小网络、小专家、小舞台、小球场、小赛事、小课堂“七小文化工程”,完善了文化服务功能,丰富了活动内容,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有了新发展。学校内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能力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实际,针对需求,因材施教,使农民文化素质教育步入了常态化。

四是建立“八个一”管理模式,推动基层文化站有效运行。武定县从解决文化设施利用问题入手,对乡镇文化站实行“一季度一调研一督查一评比、一年度一考核一表彰一示范”的管理制度,乡镇文化站 “空馆空站”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改变。

五是创新扶持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3+1”模式。姚安县通过建立“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县级部门、一个村委会,联系扶持一支农村业余文艺队”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农村业余文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培育了一大批乡土文艺人才,广大农民走上了乡村舞台,成为了基层文化活动的“主角”。

六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向自然村延伸。针对当地人口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州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不仅加大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行政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广场全覆盖,同时还积极探索推进自然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并形成一定规模,凸显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