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隆重启动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

08.04.2016  18:13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各层面群众知晓度,推动大理州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全面开展,4月1日,作为全国16个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云南大理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了隆重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宣布大理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当日上午10点,启动仪式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前院举行。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马峻岭,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长陈川,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吴爱平、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周铋禄,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杨容,省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处长唐福萍及省厅交警总队、州人民政府、州质监局、州交通局、州运政处、州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州交警支队等部门的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支队车管所自学直考训练指导员、自学直考学员代表、汽车4S店代表、驾校代表、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管理代表、州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代表、大理市公交、客运、出租公司代表、州交警支队、市交警大队民警代表等共计24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加油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大理日报 、 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大理州市广播电台、州市电视台、身边栏目、平安是福栏目、999微大理等10多家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到场采访报道。省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周铋禄主持启动仪式。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马峻岭在启动仪式上讲话,马总队长表示我省大理州作为全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按照“三部一委”的总体部署和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的总体要求,为试点工作的按期启动和后续工作的推进作出了科学、务实、质优、高效的各项准备工作。马总队长指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举措。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快速发展、顺应人民群众意愿呼声、保证管理执法公正廉洁的必然要求;二是要精心组织,切实确保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大理支队要切实按照“依法、规范、稳妥、有序”的试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风险防控和经验总结,切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统筹兼顾,真正实现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制定时间表,确定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财政、发改、人社、质监、保监、卫计、残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会商、信息通报和成效评估等工作机制,全面实现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各项改革措施在各部门、各行业落地生根。四是要宣传先行,不断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公众辐射面,要将宣传工作贯穿驾考改革工作始终,精心策划新闻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做好培训教育工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优质服务。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吴爱平阐述了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推进自学直考试点工作,以及参加自学自考的相关人员提出倡议和要求。

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杨容在启动仪式上发言,杨支队长表示大理州被列为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州(市)以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体民警思想统一,坚定“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信心决心,全力推进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各项措施在大理州接地落实。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中,支队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改革意见》和国家三部委联发的《试点公告》的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造势、强化措施落实、做好风险研判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大理州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如期启动。同时杨支队长还表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支队一定会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一定会以更加拼搏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全面深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好大理州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

启动仪式上,出席当日启动仪式的领导还向自学直考随车指导人员代表颁发学车专用标识,向自学直考学员代表颁发学习证明。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长陈川郑重宣布:云南大理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伴随着高亢的音乐和礼炮,在场等候的自学自考车辆顺序发车上路,在民警的指挥下,驶向指定道路开展自学直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