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质监局六项措施加强认证认可工作

22.02.2017  23:37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河州质监局切实采取六项措施,着力加强认证认可工作。

一是搭建认证认可工作框架,结合认证认可工作的实际先后草拟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州认证认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红河州认证认可项目经费保障办法》,经州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为充分发挥质量基础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大对认证认可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督促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后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提高。

五是加强管理体系和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获证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六是推动国家和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做好创建工作,确保考核验收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