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财政局五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1.12.2015  11:15

  今年以来,文山州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的积极财政政策,分类处理、多管齐下、全面推进,采取“收、调、减、查、控”五项措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增长。

”就是对预算部门内部专项超过两年以上的专项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收回全部进行统筹整合,并由财政部门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同级政府审批使用。

”就是调整盘活存量资金投向,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将收回的存量资金优先使用于全州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就是对因项目实施进度慢、但又确需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相应压减相关部门和相关项目预算,同时对当年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资金,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抵减下年项目预算。

”就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盘活存量资金与单位自查自纠相结合,在政府督查办、财政、审计组成联合检查小组的基础上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力量,11月底前,对州级行政单位、八县(市)检查率达到100%。

”就是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在11月底前将支出执行完毕,对无法形成支出的专项,转移支付及时收回,有效压减部门结转规模,确保存量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