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关于对随机抽查六个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通报

24.06.2015  13:27
      2015年5月,由州监察局、州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景洪工业园区、州移民开发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州中心血站6个单位2015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方面,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现金账款不实,发票使用不规范;二是公务接待方面,存在无函接待、同城接待、陪餐人数超员等问题;三是报销制度方面,存在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审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州纪委研究决定:一是对在抽查6个单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州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逐一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二是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3个单位,由审计机关对其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三是对州直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期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三公”经费规范管理。
      州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执行我州“三公”经费制度规定,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控制标准,强化制度落实。对执行制度不严格、不认真,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要进行严肃追责,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