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与凉山州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框架协议》

13.06.2016  18:03

为有效遏制云南与四川相邻地区泸沽湖林区云南松切梢小蠹的扩散蔓延,保护云南、四川两省共同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川滇两省共同的母亲湖--泸沽湖,近日,丽江市林业局与凉山州林业局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框架协议》,共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策略和协作机制。

框架协议确定,认真贯彻落实 "川滇两省松材线虫病联防会议"精神,以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松切梢小蠹防治为重点,通过联防联治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健康发展;成立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两市州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共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在交界区域实行跨界监测制度;及时通报本辖区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适时组织边界县乡开展联防联治,整合资源,共同提高防治工作成效;建立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成效联合检查制度。每年除治季节结束后,要共同组织检查组对除治工作开展检查,互相监督除治进度,共同促进除治成效;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两市州防控工作会议上及时通报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除治情况,如果一方发现新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疫情市州应当立即通报对方。

通过此次协议签订,两市将建立联防联治机制,认真总结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验,进一步抓好监测预警工作,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好林业生态安全!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林检局 丽江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作者:徐萍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