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2.02.2019  10:33
 

本报讯(通讯员 刘利权) 昨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洪云龙、王兆炜、李东,秘书长茶兴培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祥云县委书记王正林,州监察委员会领导,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应军同志辞去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通过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提请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还听取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报备州政府机构改革和设置情况的报告。

李雄在讲话中强调,本次会议上,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全部通过。大会筹备秘书处要按照会议筹备的相关要求,继续认真、严谨、细致地做好会议的筹备和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