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对勐罕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02.03.2016  14: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排查整改森林防火工作隐患和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根据《西双版纳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的通知》西森防指字〔2016〕1号要求, 2月23日,州民政局贾红副局长带领州民政局、州森林防火办和景洪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一行共5人,对州民政局森林防火责任挂钩单位景洪市勐罕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工作采取听与看相结合,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勐罕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首先听取了勐罕镇政府和橄榄坝农场管委会领导对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接着查看了勐罕镇政府和橄榄坝农场管委会森林防火工作台历、宣传资料、培训情况等痕迹材料。最后实地查看了勐罕镇森林防火器材和装备管理情况。经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检查组对勐罕镇政府和橄榄坝农场管委会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上,州森林防火办孙天成主任对勐罕镇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并要求勐罕镇从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加强火源管理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五类”特殊人员的管理三个方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会上,针对勐罕镇的实际,贾红副局长强调了七点意见:第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协作。镇政府要行使辖区主责,加强对全镇的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农场管委会要密切配合镇政府,主动协作,做好本辖区的护林防火工作。第二,要提高森林防火认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一指挥,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工作。第三,要严格控制火源。在林区周边要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管理,严格控制火源进山,尤其在清明节和泼水节期间,要对易发火灾隐患进行重点督查整治,加强节日用火管理,强化对“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和控制。第四,要进行广泛深入防火宣传。重点对《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农防灭火安全手册》的宣传。第五,要强化督促检查。要积极开展巡查巡护工作,增设站卡、增加巡护检查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巡山护林制度等的执行。第六,要加强值守,若出现火情、火灾要及时归口上报。第七,要科学扑火,防止伤亡。广泛开展森林火情、火灾科学安全扑救培训、坚决杜绝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