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10.12.2014  10:44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西双版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日

西双版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    录

 

一、规划背景……………………………………………………5

﹙一﹚发展现状…………………………………………………5

﹙二﹚存在问题…………………………………………………6

﹙三﹚面临形势…………………………………………………7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8

(一)发展思路…………………………………………………8

(二)基本原则…………………………………………………9

(三)发展目标…………………………………………………10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14

﹙一﹚构建“1277”城镇化体系………………………………14

(二)构建“两纵一横”的城镇化战略格局……………………14

﹙三﹚打造“半小时旅居经济圈”……………………………14

﹙四﹚加快景洪中心城市发展………………………………14

(五)促进两个县城发展………………………………………15

(六)推动“四个层次”城镇化联动发展………………………15

(七)构建沿边城镇带…………………………………………15

(八)促进生态经济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16

四、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6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6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17

五、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管控……………………………………20

(一)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20

(二)严格保护耕地资源………………………………………20

(三)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与建设………………………………21

六、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24

(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24

(二)加快产业园区建设………………………………………28

七、提高城镇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30

(一)强化规划统筹……………………………………………30

(二)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33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4

(四)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6

(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38

(六)加强城镇特色建设………………………………………41

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43

(一)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体制…………………………43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45

九、保障措施…………………………………………………46

(一)加强组织协调……………………………………………46

(二)强化政策统筹……………………………………………46

(三)加强社会参与……………………………………………47

(四)推动任务落实……………………………………………47

(五)加强监测考核……………………………………………48

 

 

附图

    附图1  城镇化空间布局图 ……………………………………………49

    附图2  城镇等级规模规划图 …………………………………………50

附图3  产业布局规划图…………………………………………………51

附图4  禁止开发区分布图……………………………………………52

附图5  历史文化名城分布图 …………………………………………53


西双版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为推进西双版纳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梯次明显的城镇体系。但城镇化水平还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的质量和速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偏低、城镇规模普遍较小、各县(市)发展不均衡、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大等问题亟待解决。当前,西双版纳州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认识全州城镇化推进的基础条件,牢牢把握城镇化蕴育的巨大机遇,妥善应对城镇化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

﹙一﹚发展现状

1 .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2010—2013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0%上升到43.4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30%上升到37.42%,年均上升1.85个百分点。2013年,全州常住人口115.2万人,其中常住城镇人口为50万人;户籍人口97.25万人,其中非农户籍人口达36.39万人。2012至2013年,75168人实现农转城。

2 .城镇的主体形态作用初步显现

初步形成了以景洪城为中心,勐海、勐腊县城为纽带,6个旅游小镇(勐罕镇、嘎洒镇、大渡岗乡、打洛镇、勐仑镇、易武乡)为支撑,6个特色中心镇(磨憨区、普文镇、勐龙镇、勐遮镇、关累镇、勐捧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城市的区域辐射、集聚力逐步增强。

3 .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

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3年,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达57.06平方公里,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82.78%,城镇建成区绿地率34.51%,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8.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3.3%,建成和在建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50017套。

﹙二﹚存在问题

1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高

2013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全省(40.48%)基本持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3.73%)10.31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7%)1.7个百分点。城镇规模较小,承载能力较弱,户籍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仅6个。基础设施不完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交通拥堵问题日趋突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一些乡镇环境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

2 .产业支撑带动能力不强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同步,普遍存在产业结构单一、产业支撑能力弱的问题,尤其是有利于增加财税收入和扩大城镇就业的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没有形成良性互动,园区建设发展滞后,产业集聚能力较弱。

3 .体制机制不健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一些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因户籍问题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形成制约。

﹙三﹚面临形势

1 .面临良好发展机遇

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国家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不断推进,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提供了难得机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州经济快速增长,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基础条件日趋成熟,城镇化进入量质并重的转型发展期。

2 .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我州是重点生态功能区,依靠土地等资源粗放消耗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随着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差距造成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依靠非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支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可持续。城乡区域差距较大,产业结构不合理,城镇化由注重发展速度向“”“”并重发展转型势在必行。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西双版纳州城镇化是在“山区、民族、边疆和欠发达”四位一体的基本州情下推进的,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一)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传承弘扬民族文化,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强度投入、高要求管理、高水平经营,推进“1277”城镇化战略,构建“两纵一横”城镇化格局,打造“热、傣、水、边”地域民族特色,努力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国际生态旅游州。

(二)基本原则

特色发展。 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突出“热、傣、水、边”特色,彰显文化之魂、山水之秀、建筑之美,打造人文特色浓郁、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城镇、个性城镇。

以人为本。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城镇化发展成果。

产城相融。 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建设的支撑作用,增强城镇对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协调推进、增加就业,促进城镇化与产业化良性互动、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低碳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强化耕地和生态保护,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城镇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城乡统筹。 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互动的发展局面。

(三)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 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以上,基本实现全州城乡人口在城市、城镇和农村的合理分布。城镇化体系基本形成,形成20万以上人口规模城市1个,10万以上人口规模城市2个。城镇布局聚集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一体化水平和外向经济度明显提高,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四个层次的城镇实现协调发展,城镇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明显加快,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城融合发展态势良好,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新型社会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城乡一体化成效显著。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以城带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差距显著缩小,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城镇文化特色浓郁。 城乡文化特色得到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得到继承与发扬,城镇个性鲜明、形象突出、文化特色浓郁。

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财税金融、就业创业、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序号

 

2013

2020

城镇化水平

 

 

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3.2

50以上

2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7.42

48以上

3

建制镇占全州乡镇比重(%)

58

65

基本公共服务

 

 

4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 99 %

5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

90左右

6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5.6  ]

7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0%

8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5%

9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20.9

25

基础设施

 

 

10

高速公路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千米)

0.0047

0.018

11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100

100

12

  城镇污水处理率(%)

58.6

87

1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3.3

90

14

城镇互联网宽带接入普及率(%)

94.6

≥ 96%

资源环境

 

 

15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131.9

100以内

16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254.41

241.95

17

粮食生产能力(万吨)

47

≥ 45

18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0

30

19

  城镇建成区绿地率(%)

34.5

38

20

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比例(%)

100

100

21

水功能区水质优良率(%)

93

100

22

国家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城镇个数(个)

1/0/1

1/2/2

23

国家级传统村落个数(个)

15

25

24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个数(个)

4

8

注:

1.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

      2.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为65.0~115.0平方米,新建城市为85.1~105.0平方米。

3.城市空气质量国家标准: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增设了PM 2.5 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调整了PM 10 、二氧化碳、铅等浓度限值。

4.标*为2009年数据,()为2012年数据,[]为累计数据。

 

2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目标

人口规模

城镇个数

城镇名称

20~50万

1

景洪

10~20万

2

勐海、勐腊

3~8万

8

勐罕、勐龙、勐遮、打洛、勐混、勐仑、勐捧、磨憨

1~3万

9

普文、勐养、景哈、大渡岗、勐阿、勐满(勐海)、勐满(勐腊)、关累、易武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一﹚推进“1277”城镇化战略

加快推进以1个中心城市(景洪)为核心,2个县城(勐海、勐腊县城)为纽带,7个生态旅游小镇(普文镇、勐罕镇、大渡岗乡、基诺乡、勐混镇、勐仑镇、易武乡)、7个口岸中心镇(磨憨镇、勐龙镇、打洛镇、勐遮镇、关累镇、勐捧镇、勐满镇)为支撑的城镇化战略。

(二)构建“两纵一横”城镇化格局

两纵 以昆曼国际大通道为主轴,形成普文—大渡岗—勐养—基诺—勐仑—勐腊—磨憨沿路城镇带;以澜沧江为依托,形成景洪—勐罕﹙景哈﹚沿江城镇带。 一橫 以规划建设的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为主轴,形成景洪—嘎洒—勐海—勐混—打洛沿路城镇带。

﹙三﹚打造“半小时旅居经济圈

以景洪城为中心,形成嘎洒、勐海、勐养、勐罕、景哈、勐仑“半小时旅居经济圈”。

﹙四﹚加快景洪中心城市发展

推进沿江开发,实施引水入城,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其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景洪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联动发展,加快一体化进程。整合资源要素,条件成熟时将嘎洒镇改为街道办事处,推动形成以景洪为中心、半小时覆盖圈的城镇群,将景洪打造成为我国面向东南亚、引领全州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

(五)促进两个县城发展

强化勐海和勐腊县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增强其在县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产业发展和集聚,使其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推动两个县城立足现有基础,突出地域特色,提升发展层次与水平;支持勐海依托产业基础,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农耕文化、边地文化等元素,把勐海县打造为中国普洱茶第一县;以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抓手,推进勐腊—磨憨一体化发展,将勐腊建设成为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创新区、跨境经济合作的试验区、面向中南半岛的外向型产业基地。

(六)推动“四个层次”城镇化联动发展

第一层次,把景洪城建设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第二层次,把勐海、勐腊县城建设成为1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城市;第三层次,把景洪勐罕、勐龙,勐海勐遮、打洛、勐混,勐腊勐仑、勐捧、磨憨建设成为3万以上人口的城镇;第四层次,把景洪普文、勐养、景哈、大渡岗,勐海勐阿、勐满,勐腊勐满、关累、易武建设成为1万以上人口的城镇。

(七)以沿边开发开放引领沿边城镇发展

全力推进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动关累港、勐满通道升级为国家一类口岸,进一步完善240通道、曼庄、新民、勐润、朱石河、勐宋、巴达、布朗山等边境通道查验设施和功能。加快沿边口岸城镇发展,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对外开放,培育边境贸易、商贸物流、跨境旅游、进出口加工等特色边境城镇,构建景洪—240通道、勐海—打洛、勐腊—勐满、勐捧—关累4条沿边城镇带。

(八)促进生态经济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

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融入新型城镇化全过程,牢固树立产业兴城理念,加快生态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突出城镇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以生态经济发展支撑新型城镇化,坚持不懈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工业、旅游、商贸、边境口岸、生态园林等特色小城镇。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项目集中、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要求,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和协同发展,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四、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战略部署,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有序迁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等为前提,按照我州“四个放宽”的户籍管理制度,适度放松景洪主城区、进一步放宽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所在地、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进城落户。着力解决好城中村居民和已征地未转城人员转户进城等历史遗留户籍问题,重点推进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村户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转户进城。全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房所有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分配权、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等5项权益,享有城镇居民相同的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5项保障权利,使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留得住、有住房、可就业、能发展。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1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全面实现农民工免费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转户进城居民和随迁家属融入城镇生活的能力。州财政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户进城居民一并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给予扶持。建立完善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等机制,切实加强劳动力供给、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监测,进一步提高就业失业调控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求职动态,增强对市场的调节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均等、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2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把转户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以保障性住房为主,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租赁补贴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宽范围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面向产业聚集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并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延伸到乡镇。从2014年开始,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放宽、简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和程序。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3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制度,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 “同地同保”。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民医保体系、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加强各类养老、残疾人、儿童福利服务等设施建设,构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4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计划和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行动计划,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及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能力。加快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扶政策。

5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

对转户居民子女上学,其收费、管理与城镇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实现“同城同教”。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推动落实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五、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管控

(一)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按照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产业布局适度聚集,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的原则,构建合理的生活、生产、生态空间,使城镇的发展模式从扩张型向约束型转变,防止城镇边界无序蔓延。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统一规划利用农村居住用地,集约节约农村居民点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加大废弃用地整治,统筹安排增减挂钩及农村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逐步将坝区布局零乱、居住分散、闲置低效的自然村向城镇、中心村和新型社区集中。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二)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1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界线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坝区80﹪以上的优质耕地和山区连片面积较大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7.89万公顷。设立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设置基本农田统一标识牌和界桩,健全基本农田有关图表册和数据库,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

2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坚持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杜绝占优补劣、占坝补山等降低耕地质量的不良现象。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完善现有和后备耕地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3 .着力提高耕地质量

以确保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兴地睦边”、沃土工程等重大工程,加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全面提升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提升耕地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土壤监测,加快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定期开展耕地质量普查,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及时发布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三)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与建设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全面保护、突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按照不同的主体功能和发展方向控制开发强度。

1 .构筑生态环境安全体系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重点保护好4片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分别是: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云南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进一步建设州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州级禁止开发政策,分别是: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划定一批县级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建设好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2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保护对全州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各级各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公益林区、天保工程区内的天然林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严格限制人为因素对其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对边境一线、边远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域的陡坡、公路干线、旅游环线及城镇面山、江河沿岸和水库周边实行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提升热带雨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逐步提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重点保护,实施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工程。实施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善中老跨境联合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

3 .优化城镇生态系统

加强西双版纳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构建国家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立与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相适应的生态安全系统,围绕“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要求,结合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大珍贵用材林种植力度,让城镇融入自然。注重城市(镇)群、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开发区域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构筑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城市河道、城市绿地等为主的城市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完善城镇绿地系统,提高城镇绿地覆盖水平,建设绿色城镇。结合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集镇和村庄绿化,同步推进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和乡村的绿化美化。实施“蓝天、碧水、高绿、富氧”工程,建设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景区、美丽园区。大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村寨、绿色景区、绿色单位创建活动。

4 .加大 五采区”生 态恢复建设力度

加大对采石、采矿、采砂、探矿、取土等“五采区”生态环境破坏区域的恢复力度。加大对城镇建成区范围和主要交通沿线面山“五采区”的植被修复和综合治理力度。加大整合力度,依法关闭破坏资源、布局不合理、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区。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采选业现代化和集约化水平。

六、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优化产业布局,统筹产业发展,构建更加完备的产业体系,推进产城融合,把产业发展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

﹙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立足州情,综合考虑优势资源、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市场远景、辐射带动等因素,全力打造特色生物、旅游文化、加工制造、健康养生、现代服务五大生态产业。

1 .特色生物产业。 充分发挥我州生物种质资源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等优势,培育壮大生物农业、生物林业、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生物能源等产业,构建特色鲜明的生物产业体系,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生物产业集群。力争到2020年,特色生物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0%以上。生物农业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注重热区品牌打造,广泛运用生物技术,重点推进粮食、橡胶、蔗糖、茶叶、香蕉、石斛、辣木、印奇果、澳洲坚果、汉麻、小耳猪、茶花鸡、土著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生物林业要加大环境友好型胶园和生态茶园建设力度,加快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果、林菜、林禽、林畜、林虫等林下经济,大力推广种植紫檀、花梨、柚木、沉香等珍贵树种。生物医药要加强对傣药南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建立傣药南药种质资源库,科学制定傣药南药药材标准。生物种业要重点选育、引进一批优质、高产、高效、多抗的农业新品种和野生动植物繁育种源。生物能源要依托橡胶籽、木薯、甘蔗等生物质资源,大力发展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光热资源和风能资源,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消费,大幅度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2 .旅游文化产业。 适应旅游产业发展新形势,创新旅游业态,推进文旅融合,依托优美的热带雨林风光、浓郁的民族文化风情、温暖湿润的气候、博大精深的南传佛教文化、名重天下的普洱茶资源,精心打造旅游精品。力争到2020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以上。深入挖掘南传佛教文化,精心打造南传佛教文化旅游精品。高标准建设好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精心打造热带雨林文化旅游精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古茶庄园,精心打造普洱茶文化旅游精品。着力提升民族民间工艺品、民族服饰文化、民族饮食文化和民族节庆文化,精心打造民族文化旅游精品。

3 .加工制造产业。 按照“高端化、集群化、特色化、园区化、低碳化、品牌化”的要求,大力推动以橡胶制品制造、普洱茶精深加工、傣药南药制造、生物保健品研发、绿特食品加工、木竹制品及家俱制造、民族工艺品制造为重点的加工制造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加工制造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以上。加快发展胶乳、胶木的精深加工,积极开发建筑隔震等工程橡胶系列产品、轮胎等汽车专用橡胶制品、手套等乳胶制品,推进橡胶制品制造业实现新突破。加快发展普洱茶饮料、茶膏、茶粉和功能保健茶、茶用品、茶食品、茶药品、茶化工产品等系列产品,推进普洱茶制造业实现新突破。加大对民族药、生物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发展傣药南药制剂、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生物制药,推进傣药南药制造业实现新突破。加快开发以石斛、印奇果、澳洲坚果、沉香、辣木、诺丽果、茶籽等为主的生物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推进生物保健品加工业实现新突破。加快发展小耳猪、茶花鸡、蔗糖、小糯玉米、优质大米、橡胶籽油、茶籽油、果蔬加工和罐头制造,推进绿特食品加工业实现新突破。充分利用红木、橡胶木、竹藤发展木板、竹板加工,发展红木家俱、实木家俱、竹藤家俱制造,推进木竹制品及家俱制造业实现新突破。开发推出一批珠宝玉石、金银器、花画、天然植物纤维编织、民族服饰、民族织锦,推进民族工艺品制造业实现新突破。

4 .健康养生产业。 抓住国家和省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的有利时机,培育发展傣药医疗保健、休闲养生、体育健身、避寒养老等健康养生产业,把我州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健康养生基地、全国健康养生产业先行区、大湄公河流域具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健康养生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以上。大力发展傣药医疗保健服务,依托傣医的推拿、按摩、熏蒸、汤浴、睡药等疗法,开设具有各民族风格的特色理疗健康服务。大力发展休闲养生服务,充分利用雨林、山水等自然资源,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庄园,推出一批“天然氧吧”“禅修”“温泉水疗”等养生项目。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加强多功能健身设施建设,开发大众健身和体育竞技项目,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大力发展避寒养老服务,开发建设面向老年人的居住、生活、娱乐、保健养老场所和服务设施,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形式的养老,鼓励发展全托、半托等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

5 .现代服务产业。 要联动特色生物、旅游文化、加工制造、健康养生产业,以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为重点,提高商贸、物流、信息、金融、保险等为其他生态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现代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以上。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物流,抓住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机遇,把勐腊(磨憨)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基地。加快发展金融业,抓住我州被列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加快发展沿边金融、跨境金融,提高金融服务生态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快发展信息通信业,推进电子信息交易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加快发展商务会展业,提升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水平,探索举办区域性高峰论坛、体育赛事和民族文化活动,培育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会展品牌。要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业,提高公交、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水平,有效增加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等服务资源供给。

(二)加快产业园区建设

科学发展各类产业园区,完善园区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创新园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园区产业定位与区域产业布局中的衔接,完善园区交通、能源、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

1 .加快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国际大通道建设,把磨憨建设成为昆曼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国际物流、旅游休闲、商贸会展、金融保险、进出口加工等产业,打造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投资优惠、贸易便利、高度开放的综合性国际经济合作区。

2 .推进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建设

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人民健康为目标,建设集研发、生产、流通、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的全国首个健康保健品产业示范园区。

3 .加快发展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

打造避寒、度假休闲两个胜地,建设文博、南传佛教文化旅游、民族风情演艺、低海拔体育训练、国际会展、旅游购物六个中心,培育高星级酒店、傣族风情村寨、旅游美食、旅游地产、会议、养老六个基地。抓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试点创建工作。

4 .加快景洪工业园区转型升级

全面启动景洪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在稳定现有工业发展的基础上,突出旅游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以万达集团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为重点,突出抓好集观光、休闲、度假、康体、会展、商务为一体,并配套建设医院、学校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把园区打造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城市新区,全面提升西双版纳旅游业的整体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

5 .提速发展勐海工业园区

以普洱茶、汉麻、石斛及其他生物产品的深加工为重点,推进韧皮纤维加工、石斛深加工、汉麻产品综合加工、木薯燃料乙醇加工、粮食深加工、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加工等项目。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升承载能力,争创省级生态工业园。

6 .加快建设勐腊勐满工业园区

重点发展口岸经济、生物资源加工、商贸物流、进出口加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产业龙头及高科技企业,争取落户一批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资源能耗低、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7 .全力推进勐海、嘎洒、橄榄坝、勐仑 4 个旅游度假区建设

以发展休闲、度假、康体、养生为一体的旅游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菩提缘景真避暑山庄、勐海茶禅、勐仑旅游小镇、澜沧江国际风情园等项目,推动四个旅游度假区加快发展。

七、提高城镇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

(一)强化规划统筹

1 .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

完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统筹作用,推动项目建设与城镇规划相衔接,以铁的纪律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要根植于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深厚土壤,把握历史的传承和自然地理区位,赋予城镇鲜明的地域特色、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厚重的历史积淀,突出城镇化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山水特色、产业特色、城镇规划布局特色和地方建筑特色等,提高规划科学性、可行性、地域性。

2 .完善规划体系

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树立“理性增长”和建设紧凑型、复合型城镇的规划理念。按照保护生态、突出特色和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要求,保持地域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科学确立城镇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城镇“三区四线”,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建设项目的定位控制。完善城乡规划一体化编制体系,强化规划城区、城郊和周边乡村的一体化发展。完善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做好专业规划和综合管网规划,并做到相互衔接、协调统一,为专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 .推进城镇多元化协调发展

优化国土开发,加强区域间产业融合调整,创新城镇空间发展模式,形成相邻城镇间优势互补的空间优势,推进一体化发展。密切区域合作,强化功能分工,发挥比较优势,打造多城镇间整体协调、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空间结构。加快现代农业型、旅游型、商贸型、边境口岸型、生态园林型特色镇和重点镇的建设发展,支持具有一定产业基础、人口规模和资源承载力条件的重点镇,通过专业园区建设,提升发展质量。推进垦区城镇化建设。发挥农场在区域城镇建设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提升垦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场与乡镇融合发展,推动农场与乡镇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发展。立足现有基础,统筹规划布局,重点打造东风农场、勐捧农场2个区域性中心城镇,幅射联动周边乡镇发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重点城镇的功能,促进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并能为居民提供较完善生活条件和充足就业机会城镇的功能升级,使之成为产业创新的集聚区、百姓创业的集中区,成为具有较强集聚力和带动力的新市镇,实现城镇多样化发展。


城镇“三区四线”规划管理

禁建区: 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等,禁止城镇建设开发活动。

限建区: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自然保护区非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非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非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非核心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矿产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蓄滞洪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限制城镇建设开发活动。

适建区: 在已经划定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区域,合理安排生产用地、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绿线: 划定城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定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

蓝线: 划定在城镇规划中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镇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定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

紫线: 划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历史文化街区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城镇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 划定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必须控制的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定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

4 .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规范城乡规划编制立项、公众参与、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监督实施、评估修编等各环节工作程序,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水平。保持城镇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注重城乡统筹,加强对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督查,完善村镇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与审批工作。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力度,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政府部门、开发主体、居民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制定城镇规划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城镇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

(二)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1 .合理配置城镇化所需政府财力

坚持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主要职责,健全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机制。整合城镇化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高各级政府资金投向自主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壮大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增强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 .创新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组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公司、银行贷款、委托贷款、公私合营、打捆式开发、资源置换式开发等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健全和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与政府合作投资、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等形式,参与城镇公共服务、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标准,促进市政公用服务市场化和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价格收费机制,让投资者有长期稳定的收益。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加快推进公路、水路、民航、铁路建设,构建西双版纳州与内地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 公路建设。 完成景宽公路、国道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小磨高速公路、国道G213线大开河至磨憨改建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勐腊县城至勐满口岸公路、G8512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加快建设从磨憨、打洛、勐龙、勐满4出境和从景洪、勐海、勐腊3出州并与普洱、临沧、红河相连的高等级公路。加强小城镇和中心村(农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口岸公路升级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公路乡镇通畅和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 水路建设。 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境外段达到5级以上。

—— 民航建设。 将西双版纳机场建设成为中型枢纽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77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9.7万吨,飞机起降7万架次以上;飞行区规划等级近、远期按4D规划。

—— 铁路建设。 加快推进玉溪至磨憨铁路各项前期工作,“十二五”开工建设,“十三五”实现全线通车。

2 .加强水利保障体系建设

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护生态为目标,以实施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河流治理工程、水利富民工程、水利发展与改革示范区建设工程等6大工程为重点,加快以防洪灌溉为主的中型和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完成曼典水库建设,保障景洪城区饮水安全。加强江河与城市防洪、堤防与河道整治等重点防洪工程建设,推进流沙河、南腊河等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抓好蓄滞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以勐海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和中型水库渠系配套工程为主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强化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设,加快推进纳甲河水库、田房水库建设,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边境乡镇、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发展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3 .提高城乡通信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通信、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加快国家“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建设,推进无线及数字城市、农村无线覆盖、宽带网进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县(市)主要区域实现WiFi网络全覆盖。提升邮政普遍服务保通保畅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机制,实现邮政普遍服务全覆盖。

4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在景洪推行省级智慧城市综合试点和专项建设示范,推动物联网在数字化和智慧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的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的信息应用和新兴信息服务,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人口信息动态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增强城市要害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四)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 .加快发展城镇公共交通

制定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城乡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统筹公共交通与民营交通的协调发展,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调整优化公交线网结构,逐步形成以城乡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乡交通系统。到2020年,全面实现全州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管理,公共交通资源一体化运作,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

2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 城镇市政道路建设。 加强城镇干、支路建设,使其比例协调,打通断头路,增大支路密度,建立片区道路循环系统。完善人行系统,保证人行安全,减少行人对机动车道的干扰。对人车混流、布局不合理的道路系统,逐步进行调整和改造。通过科学合理的城镇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和道路交通设施的利用效率。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控制等交通工程设施,加强道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和车流渠化管理。加强旧城区道路改造、停车场建设与管理。

—— 城镇供水设施建设。 加大景洪市区、勐海县城、勐腊县城和其他城镇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建设力度,推进供水净水工艺改造,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遵循先管后厂或管厂同步建设的原则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抓好景洪市江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景洪市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磨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景洪市勐罕镇、勐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勐海县打洛镇、勐混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勐腊县勐仑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实行垃圾收运系统与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在区域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联建区域性垃圾处理场进行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加强收缴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重点抓好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扩建渗滤液处理工程,勐海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磨憨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景洪市勐罕镇、勐龙镇、勐养镇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工程,勐海县打洛镇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工程,勐腊县勐仑镇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工程建设。

3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符合州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公共设施合理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城镇的行政管理、商业服务、金融邮电、文化体育等设施,按其功能同类集中或多类集中布置,逐步形成体现城镇特色的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和公共活动中心等建筑群,提高城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1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营造山清水秀、生态宜居、造环境优美、安全舒适、高效便捷的人居环境。规范建设行为,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用地和农用地,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推进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农贸集贸市场,加大城乡面貌整治力度。以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沿街建筑立面控制、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为重点,切实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的特色城镇。

2 .优化提升旧城功能

优先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和公共空间,适度控制建筑容量,改善交通、居住条件和市容景观。推进引水入城项目建设,全力把景洪打造成为最美傣乡水城。支持勐海、勐腊县城依托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对县城进行改造提升,形成与景洪互为补充、互为呼应、各具特色、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3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基本消除全州各类棚户区,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各类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加大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落实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设计审查机构和监理企业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大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4 .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分步实施,景洪市分别在江北片区、中心中央片区、中心北片区、中心南片区、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规划布局8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三级城市综合体,勐海、勐腊县城和磨憨经济开发区规划布局8个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四级城市综合体。其中,勐海县分别在县城西部、东南部、214线城区段的中部地域和勐遮镇景真村委会规划布局4个城市综合体;勐腊县分别在旧城区和新城区规划布局2个城市综合体;磨憨经济开发区结合口岸建设,在商贸旅游核心区规划布局2个城市综合体。

5 .建设绿色低碳城镇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城镇。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技术和节水型用水器具,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减少垃圾的产生。发展新型绿色建材,重视工业废料和建筑废弃物的利用。提高住宅建筑设计水平,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积极开发应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和设备。抓好勐海县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勐腊、勐海县城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推进景洪市勐罕、景讷,勐海县打洛、勐满,勐腊县勐仑、易武创建美丽宜居小镇工作。

(六)加强城镇特色建设

1 .科学推进山地城镇建设

切实转变城镇建设用地方式,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建设特色鲜明的山地城镇。认真贯彻保护耕地、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政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镇、产业向坝区边缘、适建山地发展,提高城镇建设占用山地的比例,大力建设山地、山水、田园型城镇,努力形成“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城镇朝着山坡走,田地留给子孙耕”的城镇建设发展新格局。鼓励城镇、村庄、工业向山地发展,对利用低丘缓坡土地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与倾斜。

2 .推动现代农业型特色小城镇发展

突出现代农业型特色小城镇的区域特色,培育农业产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景洪普文、勐养,勐海勐混、勐遮,勐腊勐捧、勐满等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3 .加快旅游型特色小城镇发展

推进普文、勐罕、大渡岗、基诺乡、勐混、勐仑、易武等生态旅游型特色小城镇建设,突出特色资源开发和传统文化传承,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名镇。加快旅游特色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旅游,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4 .推进边境口岸型特色小城镇发展

围绕桥头堡建设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推进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中国磨憨—老挝磨丁跨境合作经济区建设,推动磨憨、勐龙、打洛、勐遮、关累、勐捧、勐满等边境口岸型特色小城镇建设。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完善口岸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进出口加工、商贸物流、边境旅游、休闲度假、免税购物等产业,加快构建外向型产业基地。实施沿边城镇、村寨国门形象提升行动,突出异国风情和地域特色,展示西双版纳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促进民族团结和边境稳定。

5 .打造城镇地域民族特色

认真贯彻《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特色化审查制度,提升城镇品位。推进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技术和管理创新。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在农村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建筑力度。加强特色民居建筑和农村抗震民居施工技术培训。继续推进挂牌保护民族传统建筑村寨和传统村落工作,确定一批州级挂牌保护的民族传统建筑村寨,推荐一批省级和国家级传统村落。弘扬各民族山水文化,推动城镇建设与自然山水的有机融合,打造显山露水、城水相依、城山相偎的特色城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6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发展

加快南传佛教历史文化区建设,抓好易武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保护修缮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宗教建筑。明确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划定核心保护区、风貌控制区、协调发展区,防止孤立性保护单个历史文物,避免改造性破坏和建设性破坏,形成保护区与新区开发相对独立的格局。按照建筑原样式修缮建筑,恢复建筑原来的风貌。

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体制

1 .统筹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的基础上重点调整征地价格形成办法,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构建普惠“三农”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村。

2 .统筹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建机制

统筹城乡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饮水安全、山区“五小水利”、农村清洁能源和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

3 .统筹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共享机制

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和优化区域内中小学布局,新增教育资源主要向城区集中,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机构设备配备水平,加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镇医疗卫生体系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名州,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改建扩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加快城乡居民养老设施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提高扶贫精准度,抓紧落实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项目资金,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的方式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旅游服务网络、农村邮政设施和宽带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增加农村商品零售、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网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连片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周边村镇延伸。充分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开展村庄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与审批证书办理的规范工作,全面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2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保护利用好农村土地,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制定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名录,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落实保护资金和资金投入,加大村庄名木古树、古建筑保护力度。推进保护与开发的相互融合,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择优确定试点村,分别在特色产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打造等方面发展示范村。推进美丽乡村试点示范建设,优先建设乡镇政府驻地、交通干道沿线、景区景点周边、历史文化名村、民族团结示范村、边境风情村寨或其他有条件的中心村和特色村,彰显西双版纳农村自然之美、生态之美、人文之美。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合理确定州与各县市区分工,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州人民政府着重于制度设计,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州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州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细化实施方案。县(市)政府和各区管委会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培养一批专家型城市管理干部,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政策统筹

根据本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户籍、教育、医保、就业、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落实本规划要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

(三)加强社会参与

充分调动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化发展全过程,对涉及规划、环境、住房、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必须按规定履行听证程序,听取民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大力宣传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新型城镇化工作、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合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注重总结、推介、借鉴各地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

(四)推动任务落实

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拓宽住房保障、促进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城乡一体化、城镇上山、农民进城、规划引领和完善体制机制等各项任务,加快推进西双版纳州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强监测考核

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加快制定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







 

 

 

 

 

 

 

 

 

 

 

        抄送: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纪委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西双版纳军分区。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印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 发布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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