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联合大检查

05.02.2016  16:06
      1月27日至29日,根据州政府领导的安排部署,楚雄州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成五个组对全州十县市进行了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及A级旅游景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检查组由州旅发委、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食药监局、州交通运证管理处领导带队,按照检查工作程序和要求分头深入到各县市开展检查,通过听取县市政府汇报、深入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实地查看并查阅资料,共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10家,旅游企业16家,涵盖了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企业、旅游购物场所、旅游餐饮企业、旅游运输企业、农家乐等,发出检查表21份,其中整改通知书1份,检查建议书5份。 针对各县市在旅游安全工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以及景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反馈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检查组要求各县市要切实重视旅游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侥幸、丝毫疏忽、丝毫懈怠,针对旅游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护好广大市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属地管辖”责任意识,以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服务为己任,守土有责,严防死守,严格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确保春节期间不出现较大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要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坚守岗位,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有限化解矛盾;同时要积极做好节日旅游服务,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积极做好游客疏导以及应急预案准备,营造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宣传氛围。强化合同意识和保险意识,将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出入境游客。要依法制定对旅游不文明者的追责制度,共同创建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节日出游环境。确保春节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