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局组织开展进口化妆品专项整治

12.03.2018  18:12

为整顿和规范进口化妆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经营违法进口化妆品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西双版纳州局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州进口化妆品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欧美、日韩化妆品品牌为重点产品,以进口化妆品专营店、进口百货专卖店、边境集市、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辐射辖区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做到了“4个严查”:

严查经营“三无”进口化妆品行为,严厉查处无中文标签、无批准(备案)文号和无检验检疫证明等“三无”进口化妆品。

严查经营假劣进口化妆品行为,详细核实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的一致性,严厉查处冒用盗用批准(备案)文号的行为。加大产品标示有效日期检查力度,查处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和保质期限的化妆品,杜绝经营过期变质化妆品的行为。

严查进口化妆品标签内容,加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规宣称特殊用途和功效。严查产品标签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

严查进口化妆品经营管理行为,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规范索证索票制度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78户次,发现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不到位的化妆品经营单位14户,责令改正6户,与300余户经营户签订了《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我州的进口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