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实施提速审批建设用地系列措施
为发挥土地在确保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州国土资源局在细化措施中,明确将采取提速审批举措,加强土地供应和管理,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速度,保障土地的有效开发与合理利用。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中,州国土资源局加快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审查工作,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推进网上审批大厅建设,清理以州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设置审批前置条件或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一律取消。同时,调整下放用地预审权限,将部分不跨县市的水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等24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国土资源局,并随着州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权的调整下放,继续下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
今年,各县市用地计划由州局根据各县市分阶段上报的用地计划统筹安排,重点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调整升级等建设,对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农村居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保障,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灵活性。据悉,州国土资源局还明确要严格落实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再缩短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用地预审报件齐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规划修改报件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州政府。
除此,记者获悉,州国土资源局还特别对矿产压覆前置审批和地灾危险性评估备案提出针对性举措。园区入园项目的矿产资源压覆报批,可由项目用地单位委托园区统一组织进行省、州、县三级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编制、报批,园区委托具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这一制度取消后,园区入园项目由项目用地单位委托园区组织资质单位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估单位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作为办理项目用地业务的证明材料。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