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完成“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21.07.2015  17:02

截至6月30日,我州13个县市、135个乡镇、1311个村委会均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据悉,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2015年将“三级五覆盖”拓展到“五级五覆盖”。“五级”具体是指省、市、县、乡镇、行政村;“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