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副书记刘琪琳到石屏屏边调研

17.07.2015  12:07

    7月14日至16日,州委副书记刘琪琳率州委调研组赴石屏和屏边两县,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中,刘琪琳一行先后深入石屏县和屏边县的学校、医院、文化馆等单位和部分行业工会、产业协会以及哨冲、龙武、龙朋、牛街、玉屏等多个乡镇,实地察看各地的工会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妇女和青年创业基地等,详细了解县、乡镇、村社基层群团组织在组织体系建设、职能作用发挥、活动载体创新、群众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工会负责人、团员青年和妇女创业带头人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刘琪琳指出,今年7月初,中央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全州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刘琪琳要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从4个方面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盯牢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二是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建功立业。为大局服务是群团工作的关键所在,要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团结动员群众支持、参与和推进改革,为我州“一个中心、五个示范”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在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强化对群众的引导。 下转2版 上接1版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的新载体,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领、带动和服务,探索创建一批具有枢纽功能的社会组织,设计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领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四是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工作活力。改革创新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要积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打造符合群众需求的工作品牌,同时,积极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不断提高群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覆盖面。

    刘琪琳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群团工作纳入到党建总体格局之中,坚持以党的建设工作带动群团组织工作开展,形成互动共促的良好格局。

    州政协副主席、州总工会主席普菊红以及团州委、州妇联主要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