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食药监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22.07.2015  21:21
 

为进一步增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模范带头作用,大理市食药监局按照“四规范”、“五个统一”的标准,扎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大理市食药监局以下关镇、大理镇、银桥镇和喜洲镇为重点,要求食品安全示范店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规范等“四规范”;做到统一称谓,统一标志,统一承诺,统一亮证亮照经营,统一监督电话等“五个统一”。

截止目前,经食品流通经营户自愿申请,乡(镇)政府食安办推荐,行政区域监管所初审,市食药监局审核认定等程序,在全市5010家食品经营户中层层筛选,评选出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42家。

来源: 大理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