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地税局理顺社保费征管交叉,助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见实效

11.12.2014  22:36
一是进行比对分析。按照“税费同步”的原则,对涉及州市两级征收单位的社保费缴费户与税收征管户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确定了153户交叉户数(芒市地税局征收110户、州局直属征收分局征收43户),为下一步归并征管提供了依据。二是做好信息维护。按照保持原有缴入州市两级财政专户不变的原则,及时上报新增的财政专户维护信息,得到了省局的大力支持,省局及时解决新增专户信息。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根据缴费户交叉缴纳社保费的情况,及时与州、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及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沟通交流,反映解决交叉缴费户往返缴费的目的和意义,联合人社、财政印发了《关于做好芒市地区社会保险费交叉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应征清册、社保费收入对账等相关工作,为交叉归并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落实责任分工。为防止征收人员误缴、错缴情况发生,要求税收管理员严格按照缴费户的缴费信息资料认定缴入对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确定社保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级次的准确性与绩效管理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