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土资源系统“三线”入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23.03.2015  10:59
 

 

 

在深化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推进的背景下,红河州国土资源系统根据国务院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土地供应保障紧密贴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这一主题,对照自身职责,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乡用地,落实扶贫开发建设用地,精准发力,应保尽保,逐项抓好落实,为稳中求进做好协奏,为科学发展铺好路基。

(一)突出“促改革”主线。一是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由县市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州局加强对县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下放由县市一级人民政府登记发证;下放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业生产的审批权;取消矿产品加工经营许可;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由县市一级国土资源局审批;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审核及开采许可为矿产资源勘查审核(新设探矿权审核、探矿权延续审核、探矿权保留审核探矿权变更审核、探矿权注销审核、探矿权转让审核)和采矿权新立申请(州级发证);下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权限。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2014年建设实现州联省20兆联网运行、州联县10兆网络连接,在全省国土系统首家使用电子政务短信提醒业务平台。目前全州国土系统建成内网14条,外网14条,接入点938个,电脑1200余台,视频会议室14个。2007--2014年,电子政务服务窗口接件5417件。向社会发布并公示政务信息共7782条,访问量193687人次,在线咨询36例,电子信访9例,举报信箱23例。发布土地招拍挂、土地开发整理、矿业权交易公告267个。与州政务中心并联审批投资项目受理86件、审批通过83件、转出2件、退件1件。

(二)坚守“稳增长”路线。一是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审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新定位,紧紧抓住综合保税区的前沿窗口机遇,优化管理机制,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对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以及重点发展区域以及稳增长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等项目用地,在规划计划安排和土地供应上继续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对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用地,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对申报的养老项目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将13个县市涉及的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积极参加州政府督导组对各县市进行督促指导,对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与各县市签订《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任务书》,将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进行考核。每年3月和9月,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和落实,主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和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守住“惠民生”底线。一是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2012-2014年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112个建设规模71.1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5.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分别高于省下达指标6.7499万公顷和4.0492万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3.768万公顷。2011-2014年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为58个,建设规模26.41万亩,实现新增耕地14.22万亩,实现全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补大于占。二是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投资0.48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占州委、州政府“加快推进绿春县黄连山地区贫困群众综合扶贫”开发全部投资2.3亿元的21%。落实中央“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和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2010-2014年,在绿春、金平、河口三个边境县实施兴地睦边项目35个,建设规模26.09万亩,新增耕地1.98万亩,总投资7.44亿元。通过兴地睦边项目实施,三个边境地区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得到了较大的促进。

 

红河州国土资源系统    王华

2015年3月20日

来源:红河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