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召开林木权登记管理办法听证会

22.07.2016  12:16

近日,怒江州林业局召开了《怒江州林木权登记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为即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的林木权登记颁证及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

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于6月22日和7月5日先后两次发布公告,最后产生了人大、政协、农户、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法律工作者、律师、居民、专业技术人员及县林业局等15位听证代表,同时邀请第三纪工委、州政府督查室领导为听证监察人,邀请了水务、林业局部分职工为旁听人,听证会取得圆满成功。

林木权登记颁证及管理工作是一个新鲜事物,同时也是怒江州在林业惠农方面的一项重大决策。目的是落实"谁种谁有"政策,保障农民或经营者的基本权利,登记对象以"十一五"期间在非林地上实施的"百万亩林果基地"和"百万株庭院经济林"建设的经济林木为主,以及人工种植的"四旁"树或零星经济林木和人工培育的观赏苗木、珍贵用材林木等。会上各听证代表积极发言,对《怒江州林木权登记管理办法》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对纳入登记的经济林木作更明细的界定;二是增加受理补正期限;三是调整勘查面积幅度;四是确权面积以现地勾绘或实地丈量的测算为准;五是建议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对怒江林业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一次重要实践,是规范林业行业重大决策行为的重要体现,它不仅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也体现了怒江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怒江州林业局 | 作者:包雪梅 施学强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