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21.03.2019  16:42
袁丽娟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一薇) 3月20日,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安排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任务。

州委副书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组长袁丽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彭斌主持会议。

袁丽娟指出,通过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逐步提高,措施不断加强,成效初步显现,但仍存在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实质措施还不多、常态化制度还未形成等问题。

袁丽娟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思想认识上要再提高,宣传发动上要再加强,基础设施上要再完善,长效机制上要再研究,城市管理上要再精细,对照检查上要再严格,巡查力度上要再加大,工作责任上要再压实。特别是大理市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列出项目清单,倒逼工作强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州、市两级要进一步加大巡查督查力度,认真对照测评体系,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会议听取了大理市关于前四次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汇报,参会的部分领导和部门作了发言。

余其能、傅希、雪琳、王瑛等领导出席会议。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大理市相关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