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出台制度加大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

17.10.2014  20:16

自2013年6月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以来,为认真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州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科学保护好人类的这一珍贵文化遗产,延续其丰富价值,合理利用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丰富资源,经过红河州委、州政府认真研究,2014年9月制定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红河哈尼梯田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杰出典范,是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经济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引擎,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纽带,是红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是州委、州政府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州委提出的“一个中心、五个示范”战略目标的主要任务、打造红河历史文化“三千四百年”亮丽名片的重要内容、建设“美丽家园”的具体行动,是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各族人民的重要职责和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充分挖掘和展示哈尼梯田的文化内涵,发展梯田经济、文化、旅游等产业,提升综合产值和效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保护梯田的积极性,让保护与发展成果惠及群众、改善民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巩固边疆,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定》明确了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构建科学有效的遗产保护体系。围绕哈尼梯田“森林、梯田、村寨、水系、文化”五要素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丰富区域文化内涵的重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推进文化强州建设。

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整体保护与突出重点保护、就地保护与动态保护、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统一规划与区域管理的五个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体系,成为活态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建成生态文明、文化多元、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美丽家园;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保护范围包括“四域十片区二十万亩”。管理好四域,即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域内的梯田,重点突出十片区二十万亩,即:元阳县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片区,红河甲寅、撒玛坝片区,绿春腊姑、桐株片区,金平阿得博、马鞍底片区二十万亩梯田,是哈尼梯田保护的底线。

决定》对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依法加强管理,保护遗产核心要素,即保护循环水系、保护生态森林、保护稻作梯田、保护传统村寨、保护传统文化。二是科学开发利用,创新保护方式。着力梯田农业,开发种养殖业;着力生态林业,开发林果业;着力自然风情,开发旅游产业;着力传统民俗,开发文化产业。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保护管理措施。统一保护规划,完善保护法规;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培育市场主体,调整利益机制;搭建科研平台,建立交流机制。四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来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决定》的制定出台,是红河州保护和管理好哈尼梯田这一举世瞩目的世界文化遗产、推动全州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