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19.01.2016  17:54
 

(办公室  王天浩)近日,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办发15号文件、云办发1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楚雄州改革发展实际,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全州“一极一桥一品二区三基地”和克期完成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能力,突出解决制约全州档案工作瓶颈问题,强化健全、完善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机制和档案事业投入机制,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资金保障力度较大。

实施意见》从5方面19条明确了楚雄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档案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健全新领域档案管理体制等方面有新举措。二是夯实基础,在构建以民生档案为重点、多领域全覆盖档案资源体系,突出彝族特色档案收集、征集等方面有新突破。三是提升服务,在构建以远程利用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档案利用体系,推进州数字档案馆建设,加强档案文化产品开发打造彝州文化品牌等方面有新作为。四是改善条件,在加强馆库建设,构建档案安全体系,推进备份工作等方面有新发展。五是健全机制,在加大档案工作支持保障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等方面措施有力。

实施意见》结合楚雄实际,在深化全州县级综合档案馆和数字档案馆建设取得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央、省委相关文件进行了细化和延伸,特别是就健全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州县两级按照2.5元/卷(册)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以保证设备运行维护、保护抢救等工作开展;要求从2016年起,州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各县级财政各安排30万元经费,用于数字档案馆建设、重点档案保护、文化产品开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