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六个到位”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03.02.2016  15:06

自2013年9月开展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以来,云南省楚雄州采取了“六个到位”的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有力推动了全州文化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全州各级各部门从实施民族文化强州战略、推进富民强州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楚雄州文化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对创建指标任务进行了职责分解;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牵头,县市配合,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深入查找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集中研究破解,扎实有序地抓好创建工作。州创建办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督查力度,盯紧各县市、单位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落实政策,资金保障到位。 州、县市强化政策引导,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加大对公共文化配套经费的投入,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等纳入了公共财政预算,形成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全州各县市落实了县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补贴和村(社区)文化辅导员财政补贴等经费。

五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到位。 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及户外广告牌、标语、宣传单、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建立了创建信息报送制度和考核奖励办法,及时宣传展示楚雄州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创建工作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六是规范管理,规定执行到位。 按照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建立了领导小组重大事项会商、经费管理、督导检查、信息报告和联络员等制度。安排专人全面细致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达标、通过验收。

经过两年的创建,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制度保障不断健全。现正积极准备,迎接省、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