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23.12.2014  16:26

      □ 通讯员 赵奇志

      2014年以来,全州公安信访部门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契机,以开展“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活动为载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攻坚信访积案化解,公安信访案件实现存量不断减少、增量得到遏制,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分离和分流工作,细化导入法律程序和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事项,着力解决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转访”等突出问题,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维权,解决诉求。实现信访事项分级受理责任化,对应导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信访事项终结“四个到位”的要求,对未停访息诉的终结信访事项,督促属地县(市)公安局做好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

      二是积极推动信访责任规范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公安信访原则,认真处理各类信访,大大提高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了结率,有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抓实首办责任,明确接访单位、承办民警首办责任,严把接办关口,严禁发生信访事项上下空转和因责任不到位产生新的信访问题,防止来信转来访、来访变重访、重访变进京非正常访的发生,有效提高初信初访办结化解率。制定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明确接访民警职责任务,规范信访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处理、复查、复核、答复、办结、审结环节和信访事项回访回告制度,实现州、县两级接访事项案件全部录入公安信访二期系统;对署名清楚、内容具体的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大对县级公安信访案件审核把关,抽查信访工作台账和卷宗,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有效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化解。

      三是积极推动信访渠道多样化建设。通过公开接访领导姓名、接访时间地点、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和制作警民联系卡等形式,落实每月10日、25日局长接待日和每月20日公安派出所所长接待日制度,有效地促使信访问题就地解决。推行网上接访,建立网上信访排查机制,明确专人收集网上信访问题,并及时办理回复,进一步完善接访办理答复渠道。州、县(市)公安局开通网上信访接办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反映诉求渠道,减少了来访数量。

      四是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上访苗头自下而上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隐患逐一排查、逐一建档、逐一化解,实现隐患排查向事前预防前置,防止矛盾纠纷信访化。对梳理排查出的疑难信访积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逐件提出办理建议,确保2013年以来信访积案和公安部、省厅交办的信访积案难案100%办结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五是积极推动信访工作基础建设。按照全国公安“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和省厅信访场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全州信访接待场所改造方案,采取分批分步骤的方式完成州局、宾川、祥云、永平公安局的接待场所改造,并安装外观标识,配备相应的便民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今年8月起,州局信访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全州12个县(市)公安局28名信访民警就公安信访二期系统、网上信访系统的使用和信访工作台账、卷宗制作等业务进行面对面培训,全面提高信访民警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