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全面清理处置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16.07.2015  17:24

州政府7月14日召开全州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动员会,会议要求,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规范我州土地市场秩序,节约集约利用有限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瑞丽试验区管委副主任柳五三,州委常委、副州长丁志如,州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领导小组成员,州直各相关单位及各县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土地资源在实现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州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存在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用、用而不尽、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全州节约集约用地的“绊脚石”、“拦路虎”。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促进全州城镇建设用地重整与有效利用是加快我州建设资源型社会,有效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防止土地资源流失,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各县市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把此次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作为挖掘潜力、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综合施策,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抓出实效,有效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柳五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县市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把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闲置土地“家底清、能盘活”。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工作滞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拒不配合或阻挠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开发建设的监管,建立土地利用状况动态巡查制度,强化跟踪管理,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依法妥善处置,规范有序盘活闲置土地。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清理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稳步推进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还对《德宏州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对闲置土地清理范围和认定、处置进行了界定,并制定了处置办法,安排了工作步骤。各县市就认真做好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