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以农业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21.11.2018  11:51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近年来,我州按照“改革兴农、改革活农、改革富农”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以农业农村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以农村土地确权助力乡村振兴。我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以及州级统筹协调、县市党委政府负总责、乡(镇)村具体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在总结剑川县金华镇新仁村全国首批试点村和大理、剑川两市县整市(县)推进试点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全州确权登记颁证各项工作。截至9月底,全州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实测耕地面积565.89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44.6%,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101.1%;完善土地承包合同71.22万份,占调查承包农户数的96.11%;颁发经营权证69.44万本,占调查承包农户数的93.7%;全州共投入土地确权资金1.5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5599万元,省级补助5599万元,州县投入3930万元。目前剑川、大理、南涧、永平4个县市的土地确权数据合库已完成,并已提交到省确权办进行汇交质检。

以“三权分置”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报请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和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今年上半年全州农业生产托管土地面积13.89万亩;截至10月30日,全州累计流转土地50.4万亩,占农户承包经营面积的22.5%;累计发放金融服务“三农”贷款10.66亿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1.8亿元、“金果贷”8.84亿元、“金蔬贷”0.24亿元,积极破解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和农民“抵押担保贷款难”的问题。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我州于2015年5月启动了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首批试点工作,在总结先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在大理市全面推开,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全州乃至全省、全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改革成果得到了国家农业农村部、省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经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为优秀等级。2017年,选择祥云、南涧2个县的4个村委会(社区)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1月报请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农业局联合州级相关部门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研究制定《大理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报审稿)》;紧密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在宾川、南涧两县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委会、在其他9个县每县选择2个村委会开展改革试点,目前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