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社局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12.04.2018  02:02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管的通知》(云医保函〔2018〕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净化购药环境,确保我州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4月10日,州人社局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管理科、医保局一行5人组成检查组,对1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为期一天的现场突击检查和整治工作。

检查组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实地查看:一是查看药店药品是否明码标价,符合药品分区摆放规范;二是查看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物品;三是查看零售药店进货单、库存清单、销售台帐、医保刷卡消费清单,对照货架药品看是否存在串换药品项目、套取基金行为;四是查看营业人员资质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营业场所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张贴医保政策宣传、监督举报电话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即对涉及问题的药店做出现场批评、纠正和限期整改的处理。

此次检查工作进一步营造我州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氛围,维护了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下一步,将不断强化检查力度,细化检查措施,强化预防和惩处,严厉打击和防范医保欺诈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