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五个到位”助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05.11.2015  11:47

      “十二五”期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入提档加速的关键时期,对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原有的资金运行方式已无法适应国库管理改革深化的需要。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已成必然趋势。

      2014年,云南省本级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云南省改革步骤,2015年启动州市级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由于大理州国库改革起步早、基础实、技术力量强,州本级被列入今年率先试点的4个州市之一。大理州作为全省首批地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五个到位” 有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改革试点工作。

      基础工作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整个管理试点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总体思路,州财政局制定了《大理州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对州级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阶段推进,安全保障等作了具体规划部署,并结合实际将州级改革步骤划分为两个阶段。三是科学梳理支付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科学分析传统纸质化支付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完善电子化支付管理流程,确定业务流程和部署模式,从流程设计上充分确保电子化支付安全、高效、便捷。四是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搭建用户身份安全认证系统,确定所需软硬件设备,按规定程序开展采购工作,确保软硬件和网络条件能够满足支付电子化管理的需要。

      安全措施到位。一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大理州及时出台了《大理州州本级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和《大理州州本级电子凭证库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子印章和电子凭证的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范,确保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搭建系统,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大理州始终把握安全是核心,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确定的业务接口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着力完成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等安全体系建设。三是根据电子化管理的需求,明确签章(名)业务节点和签章(名)岗位权限,制定统一电子凭证标准样式和印章位置,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四是与电子化支付代理银行签订电子化支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资金支付行为,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业务培训到位。为了配合10月27日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上线运行,大理州于2015年8月28日组织召开了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州级所有代理银行、第一批试点预算单位的单位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其他州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以及州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实施公司工程师对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讲解。通过培训,使业务人员全面了解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情况,掌握支付电子化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人员对资金支付安全性、规范性意识,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上线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应急预案到位。一是成立了以州财政局局长和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行长任组长的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以州财政局国库科科长任组长的应急实施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网络异常、应用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二是起草完善《大理州州本级应急预案(试行)》,对应急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措施、处理流程等作了详细规定,着力提高各业务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正常开展。

      沟通协调到位。一是州财政局和人行大理州中心支行提前进行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确定业务流程和部署模式;二是建立了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调推进改革工作;三是召开了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与各商业银行进行座谈会,争取州级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配合支持;四是加强与州财政局内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明确财政内部支付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通过强化沟通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各个部门及预算单位之间的衔接和互通,确保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在各个层面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