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玛·兴高陪同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嵩明贯彻实施《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

13.07.2017  09:31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率队对嵩明县贯彻实施《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悉,嵩明县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牛栏江水质持续改善和稳定达标,牛栏江(嵩明段)出境水质达Ⅲ类以上月份从2012年的4个月增至去年的8个月,今年1至6月每月均达标,牛栏江流域(嵩明段)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副市长吴涛陪同检查。

检查组察看了嘉丽泽湿地建设管理、杨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园区工业废水“零排放”情况,了解农业面源污染削减示范工程及牛栏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嵩明县计划总投资6.24亿元实施牛栏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牛栏江流域51个自然村开展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生物净化公厕工程等建设,现已完成15个自然村的管网铺设。通过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设207间垃圾收集间、122座生物净化公厕、73座稳定塘净化站、13座223亩生态湿地治理农田面源污染。实施河岸生态恢复工程,在河道沿岸种植生态隔离带360亩、生态林820亩,实施药灵山生态修复工程等。此外,在牛栏江两侧沿岸6公里200米范围内建设3000亩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削减示范工程,引导牛栏江沿线种植由大棚种植等高污染种植方式向生态莲藕、有机水稻、有机蔬菜瓜果等低污染种植方式转变,通过实施牛栏江有机水稻种植及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探索形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目前,嵩明县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治污能力,县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并将启动建设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处理职教园区和龙保片区产生的污水,同时覆盖周边村庄。完成杨林、小街、四营、小新街4个集镇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全力推进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铺设村庄污水收集管网50公里,预计年底全面投入使用。下一步,嵩明县将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确保工业废水“零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截污治污能力,为牛栏江保护奠定坚实基础。(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实习生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