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基层干部】我想尽快回到岗位 ——盐津县检察院检察官唐仲远

27.07.2015  10:19

我现在就希望身体赶快痊愈,尽快回单位上班,在办案一线更充实。”1年多来,面对前来看望的领导和同事,仍处于康复期的盐津县检察院检察官唐仲远说得最多的是这句话。

去年6月4日,是唐仲远人生中非常难忘的日子。他和同事驱车前往绥江县出差,途经渝昆高速水麻段一下坡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发生事故横在路中央。当时暴雨倾盆、浓雾弥漫、道路湿滑,唐仲远一行果断下车冒险救人,正在施救时,一辆大货车在刺耳的刹车声中从后方呼啸而来。眼看身边的两位同事将被货车撞上,唐仲远用尽全力将两人推开,自己却被大货车撞出去卡在路边的护栏上。身受重伤的唐仲远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并做了脾摘除手术,在腹腔里抽出1600毫升血。唐仲远苏醒时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我手里还有两个案子,现在办不了了。

在危难时刻,唐仲远以血肉之躯连救两人;在工作中,他勇挑重担办理一起起疑难复杂案件,至今没有发生因办案错误导致的涉检信访。

1984年,高中毕业的唐仲远通过招干进入检察院工作。为夯实业务功底,他主动参加法律专业学习班,认真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研究一条条法律法规,实现了从高中生到法律专业本科生、从法律“门外汉”到人民检察官的蜕变。

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 唐仲远总是主动请缨、迎难而上,千方百计找到突破口。在办理盐津检察院首次遇到的涉黑案件中,唐仲远曾经一天两夜未睡觉,最终形成136页、11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成功指证涉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唐仲远累计承办、参办79件贪污贿赂案件、271件公诉案件、267件批捕案件,所办案件无一件冤假错案,被同事们公认为敢办铁案的“拼命三郎”。

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最美干警”……年过五旬的唐仲远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了基层检察官的最美风采,一项项殊荣纷至沓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光荣入选2014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如今又被云南省综治委列为16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之一进行公示。(记者 沈迅 蔡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