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深入推进宪法贯彻实施

29.03.2018  20:52


3月28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主题开展交流研讨。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提出,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宪法定位,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宪法贯彻实施,为深化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省、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会上,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领学了省委办公厅《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在交流发言环节,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办公室副主任董永龙、政治部组织处副处级领导王敏、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崔庆林和侦查监督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张维婷5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对5名同志的发言进行了点评,李宁表示,5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学习思考,发言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既有思想深度又有理论高度。

李宁结合学习体会作出以下强调:

一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此次宪法修改,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是巩固和完善党的领导的必然,是维护宪法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必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高度,顺应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共同愿望,及时作出宪法修改的英明决策,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特别是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

二要深刻领会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重点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及增加监察委员会各项规定的精神实质,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履行好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崇高使命。

三要弘扬宪法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宪法权威中的独特作用。要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国法治建设、检察事业的发展进程以及个人的学习、工作、履职实际,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拥护者。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做宪法的捍卫者,实践者,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司法为民要求,提升公正司法能力,依法打击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执法犯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以案释法,做宪法的弘扬者、宣传者,认真贯彻国家监察法,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工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贯彻落实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沈曙昆、韩跃先、施建邦、周和玉、王朝辉、厅级干部及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