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承诺 兑付补贴

14.01.2016  11:03
      2015年12月24日,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履行年初的承诺,开始对2015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承办结案并经西双版纳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进行兑付,共计兑付办案补贴18万余元。
      2015年,西双版纳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保证了各族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州经济形式较往年下滑较为严重,全州各单位、各部门的专项经费都在减少,州司法局的专项经费也同样在减少,但是,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并未削减,州司法局的兑付标准依然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兑付办案补贴。与此同时,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还及时转发了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县市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适当调整办案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
      西双版纳州委、州人民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的及时兑付,既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又保证了案件的办理质量,有力地推动西双版纳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