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30.04.2021  16:25

  4月29日至30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胡德扬,陈昌砚,秘书长龚文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牟洪操作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关于临沧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作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受主任会议委托,龚文军作关于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综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王维春作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罗成灿作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的调研报告,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成灿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戎正商作关于《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高速公路)调整方案的决议》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徐曙芳作关于对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王菊作关于提请审议罗云生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寿志委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琦作关于提请审议伍学志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作关于提请审议唐国元等四名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斌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任免徐剑锋等四名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罗云生为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

  伍学志为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奇东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邵立伟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唐国元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勇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邵立伟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批准免去:

  赵国平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剑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徐剑锋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灵燕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杨莎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就近期工作,汤培远要求,一要以办实事为基本着力点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要紧跟部署,注重实效,突出解难题,牢牢把握办实事这个基本着力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

  二要精心谋划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依法按程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认真履职,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主动担当、奋勇作为,加强学习、增强本领,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谋划、展开和推进。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8名基层市四届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