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26.01.2018  21:33

  1月26日下午,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正昌主持召开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王菊、李志勇、施志胜和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草案、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送审稿)。

 

  会议决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2日至6日在临翔举行,会期5天。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草案、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送审稿)。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会议指出,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实现临沧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谋划和部署好今后五年的工作,全力推动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认真组织代表参会,确保参会率,认真准备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期间,要严守会议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确保会议开成高举旗帜、民主团结、务实进取、风清气正的大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培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龚文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林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盛斌,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凤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毅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