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举行

19.02.2019  10:13

昨日上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举行。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69人,实到64人,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常务主席程连元、拉玛·兴高、金志伟、常敏、戚永宏、马凤伦、毕惠芝、吴庆昆在主席台就座。

主席团常务主席拉玛·兴高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市政府市长、副市长,滇中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大会副秘书长,各工作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滇中新区发展报告,审查计划、财政报告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将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作必要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向代表作书面说明。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重新印发。市政府将认真研究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大会闭幕后2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向代表通报。代表对滇中新区发展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大会秘书处交由滇中新区研究处理。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寸东分别作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昆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昆明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义作关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草案表决稿。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李庆平作市政府2018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大会秘书处将测评结果印发全体代表,并向社会公布。(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彭涛  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