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居民听证制度探索社区治理之路 “我的事情我做主”

28.02.2016  11:33

东华小区要开始进行半封闭管理了。

参加完社区居民听证会没几天,官渡区金马街道东华路社区“居务公开栏”上贴出决议公示。要是在5年前,武爱民根本不会将目光停留在小小的公开栏上,但现在他停住脚步,认真读了起来。他明白,社区居委会贴出的“决议”,都是涉及所有居民利益的大事,与自己有关,与每一位社区居民有关。

决议公示的内容是,在东华路社区即将付诸实施“平安楼院”建设,此后整个社区都要开始进行半封闭式管理,车辆无序停放、消防通道被占用、治安防范等难题,都将得到极大改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这样才好嘛。”武爱民说。

早在公示贴出的前几天,武爱民和其余116名居民代表,参加了建设方案的社区居民听证会。“听证会上大家听到的实施方案,事先已通过社区党员大会的审议,在哪个地方设立伸缩杆、对居民楼院的停车开始收费,这些情况参会的居民都已经一清二楚,对这个提升社区安全感的方案大家都表示同意。”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参加社区居民听证会了。

东华路社区居民听证制度的开始,源于5年前,小广场上久禁难绝的噪音扰民事件。

东华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晓玲介绍,正是那起难绝的噪音扰民,促成了社区听证会制度的施行。

2010年,因为文艺爱好者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东华路社区居委会和居民曾多次与其交涉,双方还发生了语言冲突,最后在官渡区相关部门和金马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居委会牵头,召开了第一次社区居民听证会。

事关小区多数居民,百余名东华小区党员住户及居民代表讨论表决,将小公园用于为居民提供棋牌等免费服务,我们居民凝聚在一起,赶走了扰民的噪音,这个方法确实很好。”居民孙桂芝说。

此后,凡是居民反应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社区都借用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居民听证会制度来解决。从驱赶扰民的高音喇叭、小区环境卫生的治理、应居民要求引进民生市场……一直到2014年9月,为提升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在辖区主干道安装高清摄像头。5年多来,听证会制度启用了7次,每一次都是由事件的利益主体说了算。“利益主体不只是社区居民,辖区公共单位也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这样一来就扩大了决策的范围,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金马街道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官渡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在2007年就制定了《官渡区社区事务听证制度》。从2009年开始,在各街道和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官渡区半数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开始推行社区居民听证会制度。“到目前为止,一直都在坚持施行此项制度的,只有东华路社区。

东华路社区是个开放式的老小区,由于整个小区没有物管,没人看护的楼院盗窃案件频发,居民反应非常强烈。根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14年初,在收集了居民的意见之后,安装高清摄像头的提议在社区党支部会被提出。社区两委会上,委员们一同商议了安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方案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进行了判断。

接下来,社区党员大会召开,该方案经过进一步审议。“方案通过审议,社区工作人员就开始通过电话,将反映过此类问题的居民、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辖区内有利益关联的公共单位召集起来,召开社区居民听证会,听取居民意见,最后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杨晓玲说,决议形成之后,根据“两公开”的要求,居委会对决议内容进行公示,告知辖区居民事情的实施方案和步骤,事情落实后,还要将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公告。

听证制度实施了5年,东华路社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原来对社区建设漠不关心的居民开始关注社区事务,大家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大幅提高。“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判断和服务之后,对我们社区工作也体谅和支持了。”杨晓玲说,东华路社区依托法律的支持和制度的完善,正探索一条居民民主自治的和谐之路。

昆明日报记者姚丹苹 通讯员单松松报道